徐汇区发布人工智能新高地“T计划”

发布日期:2018.12.07

原标题: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为鼓励创业者、投资者来常德经开区创业投资,促进常德经开区第三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常德经开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小微企业扶持2018年1月1日后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应税收入50万元以上,一次性按照每家6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扶持补贴。

第二条潜力企业扶持发展前景好,增长速度快,科技含量高,符合我区发展规划的新注册第三产业企业,按照《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双创大厦孵化器招商若干政策规定》、《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瞪羚企业扶持办法》享受工商财税及项目申报代办、会议与培训场地使用、创业基金与产业基金扶持、贷款贴息资金扶持、公租房补贴等孵化及扶持政策。

第三条入规企业奖励鼓励企业入库进统(简称“入规”)。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入规”,一次性奖励3万元,所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财政留成部分,连续36个月按100%奖励(2018年1月1日前本区已“入规”第三产业企业,每年以2017年度为基数,只奖励增量部分)。优先支持“入规”企业申报各级专项资金,政府优先采购其产品和服务。

第四条电商企业奖励2018年1月1日后新注册电子商务企业,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线上应税销售收入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和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2万元、5万元和10万元。

第五条楼宇出租奖励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商务楼宇或企业存量房楼租赁给新注册第三产业企业,承租企业租赁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应税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并“入规”,一次性奖励出租人3万元。

第六条娱乐项目扶持鼓励发展国家提倡的休闲娱乐项目,2018年1月1日后新注册休闲娱乐企业,营业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不包括停车场、管理用房等),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当年,根据装修面积(指营业面积,不含墙体装修面积),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100元扶持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七条“个转企”奖励支持企业“个转企”。即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注册登记转为有限责任公司,按每户3000元标准奖励。

第八条招商引资奖励为常德经开区提供第三产业项目招商信息,2018年1月1日后,企业新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缴纳税额10万元(含)以上,对引资人员按该企业缴纳税额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