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
《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林规发〔2021〕123号

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省、自治区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我们编制了《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水 利 部
2021年12月30日

   

  

  

  相关链接:《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