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
现将潮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并开展申报工作的通知》(潮商务函〔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企业于3月31日前将相关纸质资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一正三副)报送区工科局市场股,逾期不补。联系电话:5815929,传真:5815188,邮箱:cajkscg5815929@163.com。
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