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民营企业优才专家园住宅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潮府规〔2021〕1号),经我局受理核查,拟确定李君秋等3名专家人才为享受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受理单位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
受理单位: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地 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378号;
联系电话:0768-2129355。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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