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填报工作,我厅组织对《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21年版)开展修订补充工作,形成相关配套用表,现予以印发。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请径向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教育登记表》
2.《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专用表》
3.《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
4.《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示范文本)》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