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8]48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深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农药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及早谋划,全面推进,按照要求完成了农药经营许可阶段性的工作任务。截至8月3日,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以及各县区已经全面开通农药经营许可办理窗口,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5614张,其中限制使用农药许可证835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我省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8月1日起,经营农药必须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是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农药管理工作机构人员,将工作责任落实具体岗位,加快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工作。

  二、强化效能,加快推进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事效率。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各地充分利用培训班、电视、微信等方式,加强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将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受理机构、受理地点等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全部农药经营门店。对尚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要及时派发《告知书》,做好办证引导。

  四、强化监督,推动落实

  我厅近期将开展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督导,组织开展全省农药经营许可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和非法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对办理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

  附件:1全省一般农药经营许可证发证情况表

     2.全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发证情况表

     3.告知书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附件1:

全省一般农药经营许可证发证情况表

市别经营许可证发证数
广州566
深圳42
珠海37
汕头142
佛山142
韶关314
河源278
梅州738
惠州251
汕尾105
东莞64
中山19
江门217
阳江92
湛江165
茂名101
肇庆511
清远597
潮州10
揭阳145
云浮243
合计4779

  附件2:

全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发证情况表

市别规划数颁发数
广州4036
深圳1014
珠海119
汕头269
佛山2119
韶关11060
河源13974
梅州11870
惠州8360
汕尾2913
东莞128
中山2713
江门9552
阳江6652
湛江13753
茂名12681
肇庆13857
清远9659
潮州208
揭阳7322
云浮8566
合计1490835

附件3: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