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局草拟了《关于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将此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你局职能,研究提出意见,并于6月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与消费品工业科。

  附件:关于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9日

  (联系人:林铄,联系电话:15089787340,传真:2120330,邮箱:c21203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