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核、公示,我省登记的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资质的16家单位均年检合格。


请各有关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于2019年4月30日前,携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到我局办理年检登记业务。


 

 附件:广东省2017-2018年度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docx


广东省文物局


2019年4月9日


(联系人:王成晖,电话:020-3780384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广东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