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潮州市促消费综合奖励实施方案》,我局已按相关标准开展企业申报、县区初审、资料复审等前期工作。现对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9-15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项目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项目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潮州市促消费综合奖励企业公示名单

  潮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9日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商务大楼2楼市场科,电话:0768-2398235,邮箱:sck239823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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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潮州市促消费综合奖励企业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