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潮州市液体加热器等1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5年,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液体加热器等1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产品5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产品涉及液体加热器9批次、卫生陶瓷(坐便器)2批次、卫浴家具2批次、智能坐便器43批次、非电动玩具1批次。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液体加热器。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机械强度、输入功率和电流、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
(二)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卫生陶瓷(坐便器)。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安全水位、防虹吸功能、便器用水量。
(四)洗面器。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卫浴家具。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悬挂式柜(架)极限强度。
(六)电灭蚊器具(电蚊拍)。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电线组件。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八)塑料购物袋。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九)智能坐便器。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中国水效标识》标签、能效水效等级、输入功率和电流、清洗平均用水量、冲洗用水量、水温特性、坐圈加热功能、机械强度、排放功能、水封回复功能、标志和说明、发热、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十)非电动玩具。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十一)工业用薄钢板圆罐。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措施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于涉及潮州市内生产经营单位的,责成相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于涉及潮州市外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较多的产品,加强跟踪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本次通报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均已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四、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潮州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特此通告。
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