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依法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我局对湘桥区严重超载货车和违法超载运输企业进行核查,现依法对潮州市湘桥区蓬达运输服务站、广东高帆运输有限公司、潮州市瑞成物流有限公司、潮州市湘桥区恒强运输服务站、潮州市润兴运输有限公司、潮州市宽途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市腾达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市佳宇运输有限公司、潮州市锦泽货运有限公司、潮州市湘桥区恒达汽修厂、潮州市万祥运输有限公司、潮州市春润发运输有限公司、潮州市意溪运输服务站共13家运输企业实施停运措施,停运期间停止车辆新增业务,所属车辆将在省道路运政管理系统设置为停运,停运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19日。

  特此公告。

  附件:停运道路运输企业信息表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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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停运道路运输企业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