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潮州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潮州市开元路C区一幢205号房,建筑面积116.4平方米的不动产。现购房人黄森发持上述不动产的拆迁赔偿安置合约等相关办证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290952

  异议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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