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宏文因保管不善,将证号列:粤房字第180654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宏文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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