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以下称《供地办法》)有关要求,我局于2024年9月4日制定印发了科技领域配套措施《潮州市科技领域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标准、扶持措施及监管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2025年10月《供地办法》正式废止,因《意见》核心上位法依据失效,其核心条款失去实施基础,属于应当清理的规范性文件范畴,且存在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抵触的情况。2026年2月8日经市政府同意,废止《供地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特发文废止《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二)《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规〔2025〕8号)。
三、主要内容
明确《潮州市科技领域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标准、扶持措施及监管指导意见》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