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以下称《供地办法》)有关要求,我局于202494制定印发了科技领域配套措施《潮州市科技领域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标准、扶持措施及监管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202510《供地办法》正式废止,因《意见》核心上位法依据失效,其核心条款失去实施基础,属于应当清理的规范性文件范畴,且存在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抵触的情况。202628经市政府同意,废止《供地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特发文废止《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二)《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规〔2025〕8号)。

主要内容

明确《潮州市科技领域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标准、扶持措施及监管指导意见》废止。



废止通知:潮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潮州市科技领域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标准、扶持措施及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

政策原文:潮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潮州市科技领域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标准、扶持措施及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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