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工作的通知》(潮工信函)﹝2021﹞5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宣传,积极鼓励区域内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下称“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投保,并申报国家保险补偿,进一步推进我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升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水平。
二、要明确申报项目投保时间和要求。2021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分为首保项目和续保项目两类。首保项目(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投保)仅聚焦于重点领域(具体支持范围详见附件);续保项目(已获得保险补偿且连续投保)的支持领域保持不变,连续投保的保险补偿年限上限调整为2年。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装备制造企业在装备全部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集中申请保险补偿。
三、要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核实和汇总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政策符合性进行核实,并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核实意见、本地区保险补偿项目汇总表和企业保险补偿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十份,另附电子版,详见附件)提交我局(生产与改革股),以便及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工作的通知》(潮工信函)﹝2021﹞52号)
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1年 4月12日
(联系人:赵金盛、梁烁,联系电话:5811189;传真:5815188;邮箱:zjs4405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