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农函〔2026〕2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实施方案(2025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贴息的对象、范围、期限、标准、方式,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多渠道向各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宣传贴息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方案》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同时登录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综合融资服务平台-融资项目库(网址:https://apfp.agri.cn/#/home)录入申报材料。
二、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在管理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同步审核书面申报材料,登记申报时间,开展贴息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要件齐全性以及合法合规性负责。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在审核且公示无异议后向市级提交申请,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其进行复核。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经核定并公示无异议(至少 5 天)等程序后,各县区财政部门应在10 个工作日内按程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申报主体拨付贴息资金。
三、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贷款贴息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贴息对象名单和贴息金额,经核定无异议后,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前以正式函件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实施方案(2025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17号)
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潮州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