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水闸部分)用海预审已获批准,现公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面积(公顷)

批复时间

1

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水闸部分)

饶平县澄饶联围工程管养所

拟用海总面积为1.2536公顷,其中主体工程用海面积0.4743公顷,用海期限为40年,施工工程用海面积0.7793公顷,用海期限为2年。

2025年11月21日(项目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两年,自本函印发之日起计算)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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