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一英、吴雄勇于2016年5月19日向原权利人刘修勇(已故)购置位于潮州市枫春路新春园四期三幢102号房的不动产,权属证号:粤房字第3983302号。现受让方与该不动产继承人共同持房地产买卖合同、发票、完税凭证等申请材料,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登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