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潮州市加强陶瓷产业强基补链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