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潮州市地方标准清理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地方标准管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度)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5〕415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组对我市市级地方标准进行清理。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拟废止《标准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凤凰单丛(枞)茶》等10项市级地方标准继续有效(地方标准文本可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s://dbba.sacinfo.org.cn)。
现将清理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2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向我局标准化科反馈。
联系人:林泽士 联系电话:0768-2803610
电子邮箱:czsbzhk@126.com
附件:1.拟废止市级地方标准清单
2.拟继续有效市级地方标准清单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