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市慧如公园管理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森林资源培育及管护)的通知》(粤财农[2018]120号)精神和市林业局《关于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分解方案的复函》(潮林函[2018]36号),现将2018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森林资源培育及管护)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请按照《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有关要求,在完成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统筹财力用于包括预期性指标在内的林业任务计划,积极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请收文后尽快将资金下达给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资金下达文件抄送市财政局(农业科)。此项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此项资金,请列入2018年度“农林水支出-林业-其他林业支出(2130299)” 一般预算支出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18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森林资源培育及管护)资金安排表

潮州市财政局

2018年7月6日

附件:

1.潮财农201878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