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开展2020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认定工作,并对2017年产业化示范基地进行申请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省的要求做好择优推荐认定(复核)工作,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可推荐示范平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1个(我局将按省分配认定数量再择优向省推荐),并对2017年到期的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进行申请复核(不计入今年各地推荐数量)。
二、请各地高度重视认定(复核)工作,严格审核企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申报数量将推荐(含复核)2020年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的申报文件(含汇总表)和申报材料(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报我局(中小企业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