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外经贸监测工作需要,省商务厅拟在我市新增1家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系统监测点。现参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系统提质扩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综函〔2023〕42号),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我局申请作为备选监测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点设立对象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服务我市外经贸发展的中介组织或事业单位。
二、监测点设立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或成立;
(二)具有联系服务我市外经贸企业的实务经验;
(三)具备开展监测点工作所需场所、设备,及专职或兼职人员等;
(四)建立规范的监测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三、监测点申报材料
(一)2023-2024年度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点申请书(详见附件,必须加盖监测点公章);
(二)申报主体的机构证明,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三)其他需要提供材料。
四、监测点主要工作职责
监测点负责服务管理本监测点所属进出口样本企业,定期组织企业填报统计资料,原则上每个样本企业均有专员对应联系,服务和管理。
五、申报程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或邮寄至潮州市商务局(地址:潮州大道南段520号4楼405室;联系电话:2399453)。截止时间后将不再接收申报资料。我局将按照省商务厅文件要求,择优选择1家单位作为备选监测点向省商务厅推荐,由省商务厅组织评审认定。
特此通知。
附件:2023-2024年度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点申请书
潮州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