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潮州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潮州市潮州市开元路E区七幢201号房(建筑面积66.05平方米)、202号房(建筑面积64.82平方米)、203号房(建筑面积64.82平方米)及204号房(建筑面积63.28平方米)的不动产。现购房人陈文汉持上述不动产的合同、发票、销售证等相关办证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290952

  异议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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