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信访局《关于做好市县两级开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 求工作的通知》(潮信联办〔2017〕2号)要求,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缓解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保障群众合理合法的信访投诉请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按照工商总局制定的《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领域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工商办字〔2015〕220号)和省工商局贯彻落实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制定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领域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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