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潮州文化金融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潮州文化金融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潮州文化金融街”(以下简称“文化金融街”)建设,集聚金融资源,丰富金融业态,促进文化旅游产业与金融有效融合创新,提升金融对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传统工艺等文化产业服务水平,并以建设文化金融街为抓手,促进文化产业的加快发展,推动创建广东省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工作目标

以金融创新助力文化繁荣和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推动我市“文化+金融”模式的创新发展。以体系布局为基础,以“文化+金融”为特色,以促进金融集聚、展示、服务、推广为目标,因地制宜,点面结合,充分发挥利用空间载体、线上平台的功能及文化特色,着力建设文化金融街。整合金融资源要素,发挥金融在文化旅游、文化产品、文化创意的展示、交易等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提升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创新思路,充分挖掘潮州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并让其焕发出新的魅力,进一步擦亮潮州传统文化金字招牌,在“特、精、融”方面下功夫,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着力打造广东省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加强政府对文化金融街建设的引导,统筹协调和制订扶持政策,调动投资者参与文化金融街建设热情,引导文化金融业态有序发展,提高文化金融街的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逐步建设成为文化旅游金融产业相结合的具有潮州地方特色的文化金融业态。

(二)统一规划,协同推进。

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并结合潮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文化金融街实行街区功能布局统一规划,公有产权统筹管理、私有产权引导业态的建设理念。

(三)创新发展,提升品质。

通过金融业态聚集和金融业务创新,培育诚信、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满足文旅产业和城乡居民多元化发展的金融需求,打造文化金融街区域品牌,提升古城品质。

三、建设范围

文化金融街以古城区牌坊街百货大楼以北至中山路及周边区域作为文化金融街建设范围。其中:太昌路沿街及周边公有房产规划发展小型民间金融业态街;上水门街府学旧地片区规划引导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园;中山路规划引导发展潮州民间传统文化工艺美术产业街;推动区域内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结合古城风貌进行提升改造,丰富网点服务功能和金融业态,支持古城区文旅产业融资需求,利用互联网信息功能展示银企合作窗口,展示金融博物馆和金融发展史;引导区域内民间博物馆展示文化金融发展史。

四、主要任务

(一)整体规划综合提升,突出潮州文化金融特色。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文化金融街业态格局。综合考虑现有建筑、周边环境、产权归属、改造成本、建设周期等多方因素,推进文化金融街规划区域内公有产权房回收并纳入统筹规划建设或与商户协商转型经营文化金融业态。完善古城重点街区修缮保护,对太昌路、卫星路的街区立面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维修。逐步加强对私有产权物业外立面设计的指导和业态引导,提升文化金融街金融业态的营商环境。

(二)引导机构集聚发展,构建特色文化金融体系。

在文化金融街建设起步发展阶段,出台扶持政策引导业态集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设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服务效率。遴选、引导一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拍卖行、评估机构、创业孵化等投融资中介机构及银行、证券、保险、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机构率先进驻。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化金融品牌,鼓励、支持文化产权交易机构、文创产品拍卖机构、评估机构等业态入驻文化金融街,进一步丰富文化金融街产业链。培育潮州文化艺术品拍卖市场,提高潮州传统工艺品的知名度,提升工艺美术品的商业价值,推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潮州文交中心加快落地建设运营。进一步拓展省级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增强防范风险和承受风险的能力。引导从业者注册公司,落实知识产权申报、产权保护工作,整治行业乱象,完善行业内税务、价格机制,打造规范化文化发展体系。

(三)健全资金保障体系,构建业态长效发展机制。

整合现有政策资源,争取上级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多方筹集资金,对进驻文化金融街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拍卖行、评估机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投资公司、文化产业基金、创业孵化等机构给予融资支持,对在文化金融街建设起步发展阶段租赁办公营业用房给予补贴费用,对拓展文创产业和开展具有社会效益的文化金融活动给予补贴费用。

(四)建设综合展示平台,形成文化金融展示窗口。

依托市工商银行百花台和市农行太昌路营业网点拓展建设“文化金融博物馆、反洗钱、反假币”展示窗口,展示金融发展史、潮州文化发展历程,利用互联网信息功能打造银企合作成果展示窗口。依托新传媒工具,建设展示潮州文化旅游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成果的信息平台,重点展示潮州文创企业、文化发展的金融产品,提供咨询服务。

(五)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注入文化金融市场活力。

成立“潮州文化金融研究院”,建立与高校的文化金融研究合作机制,引导金融专家学者开展文化金融创新融合研究,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为文化金融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促进文化金融融合发展。鼓励本土文创企业或个人与潮州文化金融研究院建立合作,在成果转化、信息共享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建设“文化金融创意园”,引导各类机构、个体在文化金融街设立文创组织,打造文创群体聚集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政策咨询、学术交流、人才联谊、文化沙龙、产品拍卖、成果展览等活动。利用金融街孵化器扶持文创公司,拓展具有潮文化特色的平价文化产品消费市场。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潮州文化金融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潮州文化金融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传胜任组长,韩山师范学院、湘桥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潮州中支、潮州银保监分局、市岭海名邦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协调开展日常工作。湘桥区政府负责组织对太昌路、卫星路街区立面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维修,完善古城区重点街区立面修缮,所需费用由市岭海名邦公司负责拨付。市岭海名邦公司作为文化金融街建设主体,负责文化金融街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开展招商引资及业态培育,制订企业管理制度,开展监管创新,服务创新,促进文化金融街进驻机构规范经营、持续发展。

(二)完善政策扶持体系。

市金融工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促进文化金融街发展的措施,在引导金融机构、文化金融研究机构、中介机构进驻文化金融街等方面给予支持。运用财政资金奖补、政策性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引导鼓励企业入驻文化金融街。牵头联合韩山师范学院成立“潮州文化金融研究院”,建立与高校的文化金融研究合作机制,引导金融专家学者开展文化金融创新融合研究,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为文化金融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促进文化金融融合发展。定期开展潮州文化金融大讲堂,组织入驻机构举办金融业务讲座,组织开展针对文化金融街入驻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争取国家、省的政策支持,特别是要争取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金融服务)等省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市金融工作局会同文化金融街管理公司等有关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投资。市金融工作局牵头项目建设单位争取省 2020 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金融服务)对“一市一平台”项目的支持。

(三)加强部门联动。

加强政府各有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对文化金融街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人行潮州中支、潮州银保监分局要推动、引导一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拍卖行等投融资中介机构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进驻金融街。各金融机构要创造条件在文化金融街设立服务文化金融的专营机构,开发符合潮州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专项产品,为潮州文化创意、文化产品交易、传统工艺美术品质押等行业提供金融服务,建设文化金融博物馆和反洗钱、反假币展示窗口。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引导文化旅游企业参与文化金融街建设,引导文化产品交易、文化投资公司等企业在文化金融街聚集,并将文化金融街建设融入潮州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工作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为相关机构进驻文化金融街提供工商登记、注册等方面的便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文化金融街所属片区的公房进行调查,对能腾退回收的公房做好腾退工作,拟定公房出租方案,以金融业态为主,尽快按文化金融业态重新组织公开出租。各新闻媒体要加强文化金融街建设宣传。湘桥区政府要会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市相关部门持续做好文化金融街周边环境整治和维护街区治安秩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