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跃生因保管不善,遗失潮州大道路与外环北路交汇处西北侧宏天广场六区负一层车位543号的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发票号码为09113187号(金额192000元),发票记载购房人陈跃生,销售方为潮州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陈跃生声明上述发票遗失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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