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萃先和吴文娟因保管不善,将证号列:粤(2017)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42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萃先,吴文娟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