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萃先和吴文娟因保管不善,将证号列:粤(2017)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42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萃先,吴文娟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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