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首个科技服务类地方标准DB 4407/T 75-2021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规范(下称《服务规范》)正式发布,并于5月28日起实施。记者获悉,《服务规范》由江门市科技服务中心主导起草,是科技部取消科技成果鉴定后,省内首个出台的地市级地方标准。

  

  《服务规范》借鉴了国内先进试点城市经验,融合了江门市科技服务中心多年评价服务实操方法和总结,围绕基本要求、评价方式和方法、评价程序、服务质量管理、投诉处理、监督、考核评价和服务改进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制定,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评价服务提供依据和操作规范,进一步加强江门市科技成果评价活动认受性和公信力。

  

  自2016年起,科技部、省科技厅要求科技成果评价活动市场化运作,江门市科技服务中心随即开始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至今累计独立完成180多项,并得到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维达纸业(中国)有限公司、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五邑大学、江门市中心医院和江门市五邑中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认可。

  

  目前,江门市科技服务中心已逐渐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规范,评价结果广泛用于金融投融资、各级奖励评审、职称评定和市场推广等领域。通过出台《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江门将有效建立健全的常态长效机制,助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南方日报记者 董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