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务厅字〔2026〕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精神,加快营造我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2026年优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省委外办反映。



广东省商务厅    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31日


广东省2026年优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更大力度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做好我省国际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升城市国际化服务水平。针对境外人士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结合实际在办事窗口推出多语种服务。完善重要信息多语种发布机制,提升外籍人员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效能。加强对机场、口岸、会议会展中心、旅游景点、星级饭店等重点公共区域外文公示语设置及译写的服务供给,提升覆盖面及规范度。加强对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及餐饮、酒店等服务人员国际化用语培训,重点提升交通指引、客服咨询场景中的基本外语交流能力。围绕“食、住、游、购、娱、医”等场景,构建优质高效的外卡受理、移动支付、现钞支付、账户服务、数字人民币等支付服务体系,为境外来粤人员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消费支付环境。因地制宜开展国际化街区、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人才社区建设,塑造“城市会客厅”、新时代大国外交“会客优选地”等城市品牌形象,营造开放包容的国际人文环境。(省委外办,省公安厅、教育厅、商务厅、文化旅游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政务和数据局,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塑造“入境游”“入境购”广东品牌。扎实推进广州、深圳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快世界级商圈建设,推动传统购物中心向消费体验中心、时尚创意中心转型。出台促进首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评价标准,在全省培育一批首发经济集聚区。鼓励各地区在大型商圈、步行街、旅游景区、酒店等增设退税商店,扩大退税商店覆盖面,推动“广东制造+高附加值”国货潮品进入离境退税商店。加强与国内入境组团社、国际旅行商合作,推出入境游精品线路。鼓励旅行社推出“走读广东”等融合重大活动元素的特色线路和专属优惠福利,满足多元需求。落实好离境退税,单免、互免240小时过境免签,外国人入境卡网上申报等系列便利政策,进一步实施好“港车北上”“澳车北上”政策,吸引更多境外人员来粤消费。(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公安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广州、深圳、珠海边检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多元融合的引才引智环境。参照国内外先进经验和理念,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涉商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体系。支持为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特别是外籍高层次人才跨境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出入境及停居留便利。加强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港澳子弟学校规范办学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加大“留学中国·学在广东”品牌推介,大力发展来粤留学教育,吸引更多外国留学生来粤学习,全省国际学生总量达2.1万以上。鼓励高校拓展与境外高校合作渠道,积极开展短期交换生项目。(省科技厅、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州、深圳、珠海边检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开展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争取新增地市纳入国家专项行动试点城市。扎实推进智慧口岸建设,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设完善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拓展口岸物流、金融、贸易服务功能。推动广州航空口岸机场货站智慧化改造升级,优化场地分区及物流路线,符合条件进口货物实现24小时提离,出口货物实现“抵港直装”。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模式,压缩相关货物平均放行时间。深入推进跨境电商阳光化试点,打造“关、汇、税、贷、保”一站式阳光化监管服务体系。完善广东RCEP在线服务平台(广东自贸通)功能模块,提供原产地证在线智能审单,提高企业出证效率。推进海关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信息共享,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政府许可范围内对AEO企业予以支持。优化出口退税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贸促会,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广东海事局、深圳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现代化综合交通国际枢纽。围绕打造国际航空门户枢纽,以广州、深圳机场为中心,加快发展国际通程航班业务,加密通达全球主要航空客货运枢纽航线。积极推进申建白云机场国际商务合作区。推动广州港、深圳港打造国际枢纽海港,扩大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布局和覆盖范围,加大日韩、印巴、中东、南美等航线拓展力度。强化粤港澳大湾区贸易、航运枢纽功能,拓展“组合港(一港通)”覆盖范围,推进“并行港”物流模式。加快推动国际多式联运发展,加强海港、空港枢纽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衔接。积极拓展国际铁路物流新通道,实施“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新模式,做大集拼集运规模。(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州边检总站、广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放宽外资准入政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清理取消在要素获取、招标投标、经营运营、资质许可等方面的内外资不一致政策措施。制定并实施《广东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实施方案》,发挥广州、深圳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效应,推动在医疗、电信、金融、教育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研究制定广东自贸试验区新一轮综合改革方案。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落实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清单6条特别措施,出台广东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省通信管理局、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外商投资服务。优化省领导联系跨国企业直通车机制,推动直通车企业扩容。落实“一把手”抓招商,常态化举办外资企业圆桌会和外资企业大走访,各地市每季度举办1次外资企业圆桌会,及时协调解决外资企业面临的困难诉求。发挥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政策、能级提升政策以及外资研发中心落户奖励政策撬动作用,2026年新增认定一批跨国公司和外资研发中心。做好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实施涉及规划、审批、用地、环评、能耗等问题。落实《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许可、标准制定等,发挥全省外商投诉工作省市县三级联系机制作用,畅通外资企业诉求反映和解决渠道,依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整合金融、税收、法律、检测认证等资源,优化广东省“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建设。建设“粤企出海”综合服务港,培育首批12个“粤企出海”服务联络站,形成内外联动、资源集聚的服务生态,为企业出海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服务。加强广东省重点产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推动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建设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网络。(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粤港澳协同合作。高质量筹办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加强重点领域协同改革创新,务实推进贸易投资、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口岸通关等多领域合作。办好2026年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优化粤港、粤澳口岸规划建设,皇岗口岸开通启用,中英街增设临时过境通道,推动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重建,在皇岗口岸实施“合作查验、一次放行”,在港珠澳大桥、广州琶州客运港口岸推广智能快捷通关模式。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内地企业出海专班”对接,统筹用好相关资源。支持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横琴国际数据合作产业发展集聚区建设。聚合大湾区优质数字资源,研究在医疗、科研、金融、交通、气象等领域数据跨境便利化应用,开展“来数加工”、“外数中算”等业务,提升跨国企业业务便利化水平。稳步推进“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覆盖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进一步扩大“港澳药械通”品种范围。(省委港澳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政务和数据局、药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深圳、珠海边检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推进跨境人民币便利化试点,简化业务流程,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人民币结算效率。拓展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EF账户)、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体系,推动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深化“跨境理财通”“债券通”试点,支持扩大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业务。(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跨境税收服务水平。拓展“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品牌效应,服务跨境投资全生命周期,配合广交会、珠海航展等大型国际性展会的举办,开展10场税收宣介活动。加强税收国别政策研究,发布12期“国际税收服务锦囊”等知识产品,提供跨境税讯精准推送和税收风险预警服务,帮助纳税人提高涉税风险防控能力。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和外资企业纳入“项目长制”服务范围,实现诉求解决闭环管理和快速响应。(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优化和推广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网。借助“贸法通”等平台,为企业提供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办好全省商务法律服务月、“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助力企业提升海外合规经营能力。支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参与境内外重大展会、重大经贸活动,做优“展会+法律服务”广东品牌。(省司法厅、商务厅、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国际交流和对外宣介。办好广交会、高交会、中小企业博览会、文博会等大型品牌展会,进一步扩大“读懂中国”国际会议、从都国际论坛等活动影响力。统筹用好外事平台渠道,借助各类国际交流活动,面向国际友城、外国驻穗领馆等,积极宣介广东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托我省IP Guangdong等4+4+1国际传播矩阵,实施“海外社交强音”“南方故事共创”“岭南文化使者”三大计划,全面全景讲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故事。(省委宣传部、外办、港澳办,省商务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高水平办好APEC会议。全力以赴办好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三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相关活动,全面展现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世界级湾区的综合实力,全力做好面向全国全球的城市宣介,提升广东开放、包容、创新的国际形象。深化与APEC经济体的经贸合作,举办多形式的工商论坛、展览和产业对接会,共同推动产业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做好APEC主要经济体研究,增强广东在亚太区域治理中的话语贡献。(省委外办,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