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8)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164号

潮州市高迪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5122107003GB00005W00000000

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地块编号JN07—16—3——1

2

粤(2018)潮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782号

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莲华信用社

公告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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