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局,各农药经营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和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办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办证的要求,现将我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办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和规划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的通知》(粤农规〔2018〕1号)内容及要求,我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额为20家,我局及各县区农业局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农药经营门店分布和市场实际需要,制定了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分布的方案,规划了定点经营布局,并在网上公布。

二、申报时间

按照省农业厅通知的要求,自2018年4月28日起省农业厅开始受理我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的经营许可申请,请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及时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按相关办事指南和流程进行申办。申报必须符合各县区的定点经营布局,额满后即停止接受申请。

三、申报方式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2、注册账号,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同时将纸质材料面交或快递至省行政许可办理中心(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收件单位: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中心)。

四、受理原则

由于数量有限,本次申报以申请顺序编号,按照编号先后顺序进行材料审查,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重新提交材料需要重新编号;材料齐全,按照编号顺序先后受理申请。

请各县(区)抓紧通知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

潮州市农业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