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促消费专项行动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商务厅字〔2023〕27号)、《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家电焕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42号),全面促进家电消费,满足群众对低碳、绿色、智能、时尚家电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促进消费持续增长,潮州市商务局计划在2023年12月开展“家电焕新”活动。现将组织企业报名参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全市范围内,限上或者准限上家电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根据线下核销的要求,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必须符合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限额上家电销售企业或承诺2023年底申报入库的准限上家电零售企业及现有在库的产业活动单位(以下简称“商家”)。 (二)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家电焕新”实施方案,争取提出配套政府补贴的“让利惠民”具体措施,形成政府补贴+品牌厂家(经销商)让利金额的叠加效应,增大活动让利幅度和宣传力度。 (三)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满足以下范围要求: 1.具备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2.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防疫相关规定,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3.具备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发票开具能力。 (四)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电焕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二、报名程序 (一)企业提交材料。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市商务局、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第三方审计机构存档): 1.“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2.企业自愿填写《报名表》(如有多家分店也要填报,附件1);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家电销售企业“家电焕新”活动参与诚信承诺函(附件2); 5.承诺2023年底申报入库的准限上家电零售企业(包括按规定视同法人的跨省分支机构,附件3)。 (二)县区商务初审。参加活动的销售企业,以自愿报名为原则,按照前款内容将资料提交县区初审,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企业资质后加盖公章,将报名表扫描件以及可编辑电子版报送潮州市商务局审批。 (三)市级商务审核。潮州市商务局对报名参加“家电焕新”的申请企业,分批进行审核、公示,经确认后的企业即可开展家电“家电焕新”活动。 三、报名时间 各商家须于12月1日(星期五)前将报名资料报送至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潮州市商务局,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四、活动结束需要提供资料 各商家必须配合开展审计工作,提交以下相应的资料(均需按照要求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和纸质资料一式三份)。 (一)消费券核销明细表; (二)顾客消费凭证资料表; (三)税务系统开票清单。 附件:1.企业报名表 2.“家电焕新”活动参与诚信承诺函 3.准限上企业申报入库承诺书 潮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9日 联系方式 潮州市商务局: 0768-2398235 邮箱:sck2398235@163.com 潮安区商务主管部门(枫溪镇除外): 张 淦 0768-5815929 邮箱:cajkscg5815929@163.com 饶平县商务主管部门: 詹腾海 0768-7803536 邮箱:rpjxjscg@163.com 湘桥区商务主管部门: 陈锐佳 0768-2211625 邮箱:czxqwmj@126.com 潮安区枫溪镇商务主管部门: 佘庄菊 0768-2973710 邮箱:8350062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