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粤府办〔2019〕108号),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我省5G技术领先优势,构建5G产业生态,推动5G应用不断深入,加快我省5G产业集聚发展,现启动第二批5G产业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内容

  5G产业园区是以发展5G产业为主导,带动全产业链发展,形成各具特色优势的5G产业发展集聚区。

  (一)5G产业园区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详见《广东省5G产业园区申报指南》。

  (二)择优评选,第二批省市共建5G产业园区数量2-3个,原则上不接受已列入第一批广东省5G产业园的地市申报。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申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组织好项目建设内容的制定和实施。

  (三)省市共同推进,对5G产业园区建设及重大项目给予支持。

  (四)申报函、申报纸质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请于2020年5月30日前报送我厅(电子信息工业处)。

   

  附件:1.广东省5G产业园区申报指南      

      2.广东省5G产业园区申报材料(格式)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14日

  (联系人:郑劲松,电话:020-83133314,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408室,邮编:510030)

   

便函〔2020〕926号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