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经查,广东科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伊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三丰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兴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佳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诚艺达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淦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豪江建设有限公司、广东诚建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日晟建设有限公司、广东韬略实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在有关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上述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相应行政许可。

  附件: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有关情况一览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