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科函〔2024〕38号


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区政府批示要求,现将《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潮工信函〔2024〕65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我区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奖补对象为我区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2年小升规后2023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奖补标准为每家企业20万元。

规上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奖补对象不包括:

(一)2018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以及“跨地市”企业(省内A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省内B市);

(二)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

二、企业申报材料

(一)潮州市2024年省级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财务报表(申请2023年小升规奖补企业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申请增长10%奖补企业提供2022年跟2023年财务报表);

(四)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广东和信用中国”下载打印信用报告);

(五)本次申报工作以自愿为原则,后续须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请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积极参与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若不参与申报,请提交《关于自愿放弃申报省、市、区“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情况说明》。

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顺序提供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制作成PDF文档,项目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注:统一双面印制,用A4规格纸装订,要求在相关表格和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

同时,需另外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广东和信用中国”下载打印信用报告)纸质各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各一份,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镇(场)、开发区对奖补企业有关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核对,避免出现企业因兼并、注销等无法接收奖励资金的情况,并于6月7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区工科局中小企业股(联系电话:5818617,邮箱:cagkqyg@163.com):

1.《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推荐表》(附件2)、《2021-2023年省级小升规奖补资金拨付情况汇总表》(附件4),各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版和可编辑版;

2.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

(二)资金规范使用。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企业获得专项资金要设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

附件:1.区府办收文呈批表

2.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推荐表

3.2024年潮州市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4.2021-2023年省级小升规奖补资金拨付情况汇总表

5.《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



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2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2: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推荐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附件3:(2023年小升规奖励)2024年潮州市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3:附件3:(22年纳统23年工业增加值保持10%以上)2024年潮州市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4:附件4:2021-2023年省级小升规奖补资金拨付情况汇总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5:附件5: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pdf点击下载

附件6:附件5-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