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基金函字〔2025〕38号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东莞市/惠州市/江门市/南沙区联合基金(粤穗/粤莞/粤惠/粤江/南沙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5〕28/29/30/31/32号),截至2025年11月3日17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2025年度省市/区(粤穗、粤莞、粤惠、粤江、南沙)联合基金项目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360家依托单位申报项目7803,其中青年基金项目5060项,地区培育项目2297项,重点项目430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简称团队项目)16项。

  经省基金委和地市/区科技局联合形式审查,审查结果如下:

  2025年度省市/区联合基金项目拟受理7707青年基金5028项、地区培育2253项、重点412项、团队14项拟不予受理96青年基金32项、地区培育44项、重点18项、团队2项

  本次形式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申请人在职证明不符合要求;(2)牵头/参与单位所在地不符合要求;(3)申报书查重超过(含)40%,部分涉嫌科研不端行为;(4)合作协议不符合要求;(5)基础研究经历不符合要求;(6)未正确提交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函等。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可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分别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和“申报管理—所有申请书查询—审查状态查看形式审查结果及原因。如对拟不予受理即形式审查拟不通过决定有异议,请项目申请人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出复审申请(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请提供相关评估材料),依托单位对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线上填写审查意见后2025年12917点提交至省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复审申请操作指引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中查看。终审结果将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所有申请书查询—审查状态”中更新,请1215日后查看。

  联系方式:020-87567792、020-87567835

  邮箱:skjt_sjjwpsk@gd.gov.cn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