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潮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指南》(潮商务通〔2023〕11号)的通知精神,请各县区认真对照申报指南(见附件)的申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工作要求:《指南》中“支持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孵化项目建设”和有关行业协会组团参展活动的申报主体于2023年6月26日前把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直接报送市商务局电商科。其余项目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收集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经初审、加具意见后,汇总填报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连同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以正式文件于6月30日前报送市商务局电商科。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指南
潮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14日
(联系人:吴泳 电话:2398756 邮箱czswec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