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刘世勇于1993年通过房改购买取得位于潮州市西新南路吉地街四号二幢203号房,建筑面积70.65平方米,证号列:粤房字第3930480号的房屋所有权。因上述房产的权属证书原为潮安县跨区域登记发证,现刘世勇向我局申请换发为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