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封闭式水产养殖尾水的排放控制和管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水产养殖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 44/ 2462-2024)。
政策原文链接: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2024第3号(总第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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