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做好工业遗产情况的摸查工作,重点挖掘价值高、行业地位突出、影响力强、物项丰富厚重的工业遗产资源,组织指导相关遗产所有权人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二、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广东省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遗产物项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当由相关所有权人联合申报),填写《广东省工业遗产申请书》(附件2),通过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明确推荐顺序,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政府公章后,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

  三、请于6月3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及视频材料两份;电子版及视频材料存储于U盘或光盘)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与消费品工业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工业遗产申请书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2日

  (联系人:苏志颖,联系电话:2120320)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工业遗产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