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政策解读
《潮州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下称《规划》)是潮州市中心城区至2035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统筹布局各级各类教育设施的指南、教育事业进一步均衡优质发展的蓝图,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科学指导。《规划》以实现教育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为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普惠、均等、优质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需求。
二、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均衡发展。坚持以服务民生为基本出发点,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统筹规划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等各类设施资源配置,加强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建设,为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推动教育发展格局更加优质均衡。
城乡统筹、促进公平。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有序推进城镇学校扩大规模、提升品质;优化乡村学校布局结构,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城乡居民平等接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权利。
因地制宜、分区分类。以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为重点,加快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距。考虑中心城区建设条件和设施现状,因地制宜、分区优化,实现各区域中各级各类教育设施配置科学、布局合理、就近平衡。
适度超前、弹性配置。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趋势,结合中心城区发展态势,分片区预测教育设施需求规模,进行前瞻性规划。聚焦弹性优化,近期积极应对学位供给阶段性紧缺等问题,远期持续优化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预留充分、建设有序。充分预留教育设施发展空间,合理安排各类各级教育设施的建设时序,与各镇街的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人口演变相匹配。近期优先解决学位紧缺和现状学校优化提升等问题,远期着重新建学校的布局与规范建设标准,引导教育设施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策略
布局均衡化。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优化新区旧区、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缩小中心城区内韩江东西两岸教育差距,以城带乡、整体推进东西两岸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教育设施用地供给,推行教育集团化办学与管理。强化优质带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在新城聚合辐射,实现集团内、区域内校际优质均衡发展。
条件标准化。标准先行,研究确定中心城区教育设施配置标准。梳理国家标准、广东省标准,参考先进发达地区教育设施配置标准,明确各级各类教育设施关键性指标,保障教育设施的规范化建设。针对韩江东西两岸不同地区的建设条件,分区优化。
配置弹性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趋势,分片区合理预测教育设施需求规模。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常住人口规模,采取“多数据、多方法、多情景”分片区科学预测学位需求。研判规划期内居住人口增长和集聚特征,预留教育设施发展空间。做好教育设施的用地储备,在规划布局中预留余量,保障未来教育发展空间。
教育优质化。强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水平,培育优质特色教育集团。把优质教育资源作为引领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构建“优质教育+优质社区”的发展格局,引领城市发展。重点推动韩江新城教育设施硬件建设,优化基础教育设施布局,发挥名校示范辐射效应,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四、规划标准
《规划》依据国家、省、市层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等,明确基础教育设施配置标准,主要包括服务半径、千人学位指标、办学规模(班数)、班额、生均用地面积等五项关键性指标,保障教育设施的规范化建设。根据常住人口规模,按照小学阶段每千人80个学位、初中阶段每千人40个学位、普通高中阶段每千人25个学位的标准进行学校布局。
五、学位需求预测
衔接《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期末常住人口规模与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方案,综合潮州市现行及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已批规划条件等,结合潮州市实际,以居住用地变化量预测2035年湘桥区各镇街及枫溪镇人口变化量,并根据学位千人指标,测算2035年各镇街基础教育设施学位需求。
至2035年,湘桥区各学段情况为:普通高中学位需求约17230座,初中学位需求约34540座,小学学位需求约69905座,幼儿园学位需求约35330座;枫溪镇各学段情况为:普通高中学位需求需结合潮安区统筹考虑,初中学位需求约5475座,小学学位需求约13225座,幼儿园学位需求约9885座。
潮州市人口出生率在2017年达到近十年来的顶峰,随后下降并趋于平稳。按学龄进行推移,小学阶段已于2023年至2024年达到入学高峰,未来应重点考虑“提质”,优化办学条件;初中阶段将于2029年至2030年达到入学高峰,高中阶段将于2032年至2033年达到入学高峰,未来应重点应对入学高峰,“保量提质”。
六、教育设施规划布局
至2035年,共规划高等院校3所、技师学院1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所、普通高中8所、完全中学2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级中学2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6所、小学9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其他教育设施2所、战略预留用地14处。
七、近期行动计划
为推动韩江新城教育设施硬件建设,优化教育基础设施布局,提升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扩大优质学位供给,发挥名校示范辐射效应,增强新城投资吸引力、产业集聚力和发展潜动力,以及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位供给,《规划》提出了近期行动计划。近期规划建设项目包括潮州市实验学校新城分校、广州新华学院潮州实验学校、埔涵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韩山师范学院附属学校等一批学校。
八、规划实施建议
保障教育设施用地供给,并预留相应教育配套设施用地。完善基础教育设施土地使用要求,规范教育用地产权登记管理,平衡各居住区教育设施配置。建立健全规划调整机制,本次规划所确定的教育设施不得随意调整。加强规划衔接与传导,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协调,详细规划需落实教育专项规划。制定分期建设计划,定期核查建设情况,滚动调整近远期建设计划。
九、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健全完善的财政保障制度。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明确管理职责,确保规划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足额落实市级配套资金,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
政策原文: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