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6〕17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准入标准等标准(规范)的通知》(粤劳社办〔2006〕37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潮州恒沃康复医院申请纳入我市工伤医疗及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结果如下:

  1.该医院证照齐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科室设备配置情况基本符合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管理要求;

  2.该医院信息系统具备开展直接联网结算的条件;

  3.经省工伤康复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报市人社局批复,该医院具备工伤康复服务资格。

  综合以上,潮州恒沃康复医院具备我市工伤保险医疗及康复协议管理有关工作的要求,拟将其纳入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协议机构,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日至7月10日(共7个工作日)

  二、反馈渠道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8-2393259

  联系地址:潮州市湘桥区城新路怡景大厦2楼工伤失业保险科




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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