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卫生陶瓷(坐便器)等1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现将我局制定的卫生陶瓷(坐便器)、洗面器、卫浴家具、液体加热器、电灭蚊器具(电蚊拍)、电线组件、塑料购物袋、校服、工业用薄钢板圆罐、非电动玩具等1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
附件:卫生陶瓷(坐便器)等1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