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属地村、镇(街)、区自然资源局三级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大道北段1279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263193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批准登记发证面积

用途

备注

土地面积(㎡)

房屋面积(㎡)

1

丁伟涛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埔涵村新厝角大巷东25号

445102111206JC81245F00010001

72.00

77.06

农村宅基地/住宅

安集用(1999)字第51211050700511号


公告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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