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培育扶持“优大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潮府办函〔2024〕4号),现将《潮州市“优大强”企业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径直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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