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培育扶持“优大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潮府办函〔2024〕4号),现将《潮州市“优大强”企业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径直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4日




附件: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潮州市“优大强”企业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