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属地村、镇(街)、区自然资源局三级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大道北段1279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263193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批准登记发证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土地面积(㎡) | 房屋面积(㎡) |
1 | 刘瑞歆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顶厝洲村电房南片七横3号 | 445102111209JC80338F00010001 | 44.65 | 25.5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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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刘瑞育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顶厝洲村电房南片七横1号 | 445102111209JC80339F00010001 | 44.64 | 44.6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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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