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工作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20〕85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入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等按照粤工信信软函〔2020〕854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项目库的申报工作,积极发动并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并于2020年9月19日前正式行文附项目入库(地市级)推荐汇总表及项目预算总体绩效目标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我局。
(二)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在项目申报资料要件的复印件中逐页注明与原件的核实情况,并加盖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公章。
(三)项目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申报单位在省工信厅无应验未验项目。(该项由项目推荐单位核实后出具证明材料)
(四)项目申请单位应对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逐页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的核对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工作的通知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4日
(联系电话:2120096,联系邮箱:cz212009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