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民爆函〔2021〕1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按照《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通知》要求,聚焦试点示范目标、甄选试点示范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鼓励辖区内相关单位组成联合体开展申报,如联合体涉及跨县(区)单位的,由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所在县(区)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申报。

  二、申报联合体按照《通知》明确的申报要求,按照申报书(模板,附件2)要求,编制《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书》,并向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所在地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每个牵头单位可最多申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

  三、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提出推荐意见,推荐意见与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各一式十份,含电子版)于3月15日(第一批)、9月15日(第二批)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市工信局将按照《通知》要求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联合出具推荐意见,于3月31日(第一批)、9月30日(第二批)前登录国家安全应急产业大数据平台(http://safetybigdata.org)在线申报系统,提交除推荐意见外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径向省、市直相关部门反映。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许利焜,电话:2304300;

  市发展改革局联系人:许飞,电话:2288459;

  市科技局联系人:黄棕玲,电话:13726246950;

  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曾志怀,电话:13828325552。

  附件:1.粤工信民爆函〔2021〕11号;

               2.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书(模板);

               3.示范工程推荐项目汇总表(模板)。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潮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

 

 

附件:

粤工信民爆函[2021]1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_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广东省科学技术厅_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应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