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在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中,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各地市组织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2),于5月11日前将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式一份)、地市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3)报送我厅(制造业创新处)。

  三、请已有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地市认真梳理企业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将本市工作总结(附件4)于5月11日前一并报送我厅(制造业创新处)。

    

  附件:1.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

      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4.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20日

  (联系人:张韬、曲超,电话:020-83133257、020-83134277)

   

 

便函〔2020〕976号附件1-4.zip